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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努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日期:2007-08-14 作者: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委办主任 陈仲方

  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胡总书记的讲话是引领我们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指针。不久前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并强调指出,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浙江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我省各级各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要求,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服务至上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强化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理论创新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在本质上都强调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事部门直接和各类人才打交道,各项政策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各项改革措施更是直接关系到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又是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保障,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生动实践。人事部门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自觉地把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营造各类人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创新创业环境作为人事部门的永恒任务,认真地解决各类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是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省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省委、省政府着眼全局,审时度势,作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决策。这既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更是指明了浙江今后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29年来,浙江以全国倒数第三的人均资源拥有量,在约占全国1%的土地上,创造了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四、城乡居民收入居全国各省区之首的辉煌成就。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仍然需要人的积极性的发挥,需要千千万万高素质的建设者和高素质的人才来支撑。这就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切实做好各项人才人事工作,尤其要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人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范围、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努力在服务范围上有新拓展,在服务方式上有新转变,在服务结构上有新调整,在服务质量上有新提高,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投入到创新创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是浙江人才人事工作打造比较优势、加快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始终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建设)、把握两大主题(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三篇文章(加快法制建设、强化宏观管理、搞好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在工作理念上,较早地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决策上,较早地确立并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工作实践中,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加大投入,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大力引进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开辟引才“绿色通道”;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积极鼓励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给予引进人才平等的“市民”待遇;在全国范围内最早实行省级特级专家制度;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在海宁建成全国第一家县级博士后科技创新基地,大力培育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发展包括网上、专业市场在内的各类人才市场;为激发社会事业发展活力,较早地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等等。这些政策措施,较好地促进了我省人才人事工作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全国各地的发展呈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之势,人才人事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内外压力。特别是当前国内外人才竞争更加激烈。各地的人才优惠政策逐步趋同,我省人才人事原有的政策比较优势在兄弟省市的追赶下,正在明显减弱。尤其是浙江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转型时期,综合生活成本提高,创业成本加大,单纯地依靠政策优惠将难以持续性地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而且,从人事部门自身来看,现阶段人才人事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如公共服务功能相对薄弱、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公共服务效率较为低下、公共服务手段比较单一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我省人才人事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要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增创新优势,赢得新发展,根本出路就在于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国外的发展经验也印证了这一点。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公共服务,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取人才人事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加快构建以人才需求为导向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体系

  (一)把握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内涵特征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主导的公共部门运用公共财政或公共资源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进行的一系列公共行为。其主体是政府主导的公共部门,客体是公共产品和服务,方式是实施公共行为,目标是满足社会需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是政府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运用公共权力和相应的公共资源,为社会公众平等地提供公益性的人才人事“产品和服务”。其外延主要包括为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流动提供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激励和保障,通过改革破除人才人事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等。

  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公益性。服务的对象是广大的社会公众,服务的内容是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服务的投入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的支持,购买的市场服务和邀约的社会协作全部用于社会效益的增长。二是均等性。要保证社会公众能平等地享有相应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特别是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公益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众享有机会应该均等,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三是针对性。要按照人才人事工作自身的特点,遵循人才资源开发和各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做好公共产品设计。要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确定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四是社会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协作机制,努力提高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数量和效率。

  (二)增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社会功能

  一是制度安排。人才的活力取决于制度和环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人事工作机制,开辟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华,又有利于保障人才基本权益、提供就业创业基础支持的制度环境。

  二是政策设计。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人才人事政策法规是人事部门最重要的公共产品,深刻影响人才资源增长和效能的发挥。要加快人才人事立法步伐,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配套政策,全面优化政策环境。

  三是信息引导。向各类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充分有效的人才资源公共信息是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建设动态、高效、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各类人才资源的政策法规、办理规则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人才供给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搜集发布机制,逐步建立人才基础信息库、人才专业分类信息库、单位岗位分类信息库等数据库,有效开放信息资源,充分实现人才信息共享。

  四是市场培育。人才市场是人事部门提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要努力办好有形市场,大力培育网上市场,竭力探索媒介市场,做到三大市场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综合性市场和专题市场相结合,提高人才市场运营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开拓人事代理、人才评价等服务项目,加强毕业生就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指导培训服务。培育扶持社会人才中介组织,鼓励其开展“猎头”服务。

  五是培训支持。培训教育是人力资本积累的主要途径,也是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及产品供给的一种有效形式。要积极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训教育体系,形成各类主体投资于人才培训教育的良好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和社会中介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积极开发培训教育产品,建设培训教育“超市”,发展“网上大学城”等远程教育,为各类人才知识更新、学习提高提供支持服务。

  六是关系协调。人事部门作为公共部门,应该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人事关系的协调者。要以和谐人事关系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加强人事信访、申诉、调解、复议、仲裁等工作,及时协调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是人才之家。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努力帮助人才排忧解难。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好拴心留人的工作。

  必须指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功能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随着公共需求的变化不断与时俱进。

  (三)完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

  一要完善以公共利益为取向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决策机制是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起点。谋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是人才人事公共决策应当具备的基本属性。而进行正确决策的根本途径在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决策内容上,必须符合绝大多数人才的愿望,以各类人才的根本利益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统筹兼顾不同利益群体意愿,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抓住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具体利益的结合点,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人事部门该管该办的事情一定要管好办好。在决策程序上,要加强民意调查和民情反馈,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二要完善以社会协同为特征的高效便民的执行机制。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既要考虑公共财政的有限供给与公民需求持续扩张的矛盾,又要考虑政府提供同质性的公共服务惯性与公民需求偏好差异性间的矛盾。解决这两对矛盾,要求我们设计既有助于实现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相对均衡,又有助于回应需求差异的个性化服务,推行多样化的供应渠道和组合方式。因此,必须最大限度地吸纳各类社会团体或私人企业参与到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中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主体,以公众满足为标准,充满竞争活力、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社会协同执行机制。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健全公益性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机构和网络;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委托、购买、支持、参与等多种方式,邀约社会其他主体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发挥社会不同主体各自的优势,共同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完善以效能控制为保障的顺畅有力的监督机制。首先,努力探索建立 “以结果为中心”的政策与服务评估标准体系,加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可引入公共部门质量管理认证理念,明确规范服务项目、办事依据、工作程序、办结时限等,把服务效率、服务效益、服务成本、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点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评价。其次,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效能和作风建设为契机,畅通民意诉求及舆情反映的渠道,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用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把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完善问责制度。对决策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做到谁失误、谁负责、谁“埋单”,真正对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实施全程有效监督,保证绩效控制和公众满意落到实处。

  (四)创新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实现途径

  一要促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权益的均等化。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分割,单位性质分割,所有制分割,造成了公共服务范围、对象、水平的失衡。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将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从城镇拓展到农村、从机关事业单位拓展到企业、从公有经济组织拓展到非公经济组织,保证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尊重社会成员对服务产品的自由选择权。需要指出的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基本公共服务平均化。所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有重点、有突破口。当前,要紧紧围绕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这一主题,加大投入,强化服务,为富民强省作出人事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要推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营利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需要强调的是,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轻了,而是更重了。一方面,政府要通过自身职能能量的释放,直接为社会提供诸如制度、政策等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政府还要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公共服务社会化,有助于缓解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政府垄断服务对这种需求回应能力不足的矛盾,既提高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又满足了社会多元化需求。

  三要探索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方式的市场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方式的市场化,即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的一些业务领域,实现人才人事服务的最佳供给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人才人事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一是把政府部门内部的一些事务,如数据处理、调查研究等交给专门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对完成任务并达到合同规定标准的支付报酬。二是打破一些服务的垄断格局,形成多家竞争的局面,如培育各类人才市场。三是鼓励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如将职业培训等业务通过招标的方式出租或承包,形成不同主体间的竞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要实现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手段的现代化。人才人事公共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是指要以电子政务建设为载体,实现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网络化和信息化。人事部门要以建设电子政务为契机,进一步科学配置职能,整合组织结构,改革审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再造人事政务流程,改革职能运作模式,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共导向的服务评价机制,实现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人性化、网络化和现代化。

  三、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努力把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月6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同志视察省人事厅,对全省人才人事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强调扎实抓好“三大建设两大改革”,即:积极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把公共服务、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人才人事工作始终,把公共服务的措施落实到具体的人才人事工作之中。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人事编制部门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通过改革破除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的重点,解决好政府工作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发布信息和规范市场准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推进政府部门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彻底脱钩。

  促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坚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依法划分和规范不同层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当前,应根据浙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搞好义乌市扩权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中心城市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事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构建设。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和事权范围,提高乡镇政府服务基层群众能力,确保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建设,尤其要加强公务员直接和基层的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能力。深入实施“浙江省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公务员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健全以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在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服务上有新的作为

  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关键在于提高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必须把加快创新型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提高人才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切实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选拔培养力度,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要完善选拔程序、改进评价手段、落实培养措施、强化跟踪管理,确保培养工作成效。各地要在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员选拔培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本地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培养力度,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要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

  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采取环境引才、项目引才、事业引才、感情引才、高薪引才等多种方式,拓宽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利用我省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人才市场竞争,通过组团招聘、网上洽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深入推进“浙江省万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大力实施“钱江人才计划”,办好“中国·浙江留学人员与科技项目网上洽谈会”,继续组团赴海外举办国际人才交流会,开展慰问、招揽留学人员活动,进一步形成品牌效应,吸引国内外一流人才来浙创业、为浙服务,使浙江成为集聚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的高地。

  加强创新人才载体建设,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在继续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吸引优秀博士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园区的高新技术孵化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凝聚、培养科技创新和创业人才。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密切开展合作交流,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有效合作机制,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促进科技、人才与经济的互动融合。

  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主力军之一。深入实施“浙江省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推进工程”,坚决打破政策体制障碍,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在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与公有经济组织享有同等待遇,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与国有经济组织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环境。此外,还要重视为技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公共服务,为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搭建服务平台。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激发生机和活力,努力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社会公益服务上取得新的进展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目标,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依法界定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还政于政”;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积极稳妥地转企改制,逐步“还企于企”,并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障职工应得利益;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要以社会效益、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己任,通过改革促发展、优服务。认真探索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促进公共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由“以钱养人”向“以钱办事”转变、“公共事业政府办”向“公共事业政府、社会共同办”转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各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事业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更顺畅,运行机制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激发事业发展活力。要根据人事部的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我省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并抓紧实施。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真正赋予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权和职工自主选择权。要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要加快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平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思路,创新人才评价体系。

  深入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研究探索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加快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人才服务业,努力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人才人事服务需求方面实现新的拓展

  随着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的加快,人才人事服务已经逐步发展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一个重要门类。人事部门要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人才人事服务需求着眼,做大做强公益性人才市场,加快培育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人才人事服务网络体系,推动人才服务业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为促进各类人才自主择业、合理流动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建设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各类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逐步贯通,形成法则统一、信息互通、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人才大市场。加强人事代理服务,切实做好档案管理、诚信评估、职称评定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加强人才信息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人才政策、人才就业、人才价格、人才供求、人才环境监测等信息,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

  搞好就业指导和政策协调,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服务。坚持每年举办较大规模的公益性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和网上人才交流会。通过报刊、网络等传媒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信息参考。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创新创业,积极创建毕业生创业基地,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人才服务业,为各类人才提供社会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要允许国有资本、民间资本以及通过合资方式允许国外资本投入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多元股权结构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种类的人才中介机构,使它们成为人事部门推进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和得力助手;鼓励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开拓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领域和手段,积极研究开发专业化、个性化的新型服务项目,较好地满足当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要加强和完善对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行为,确保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提高人才人事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再上新的台阶

  当前,各级人事部门要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高人事干部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层次。一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人事”。二是不断提高人才人事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建设“法治人事”。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建设“和谐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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