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办发〔2008〕12号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8年
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专题研修班(第11期)的通知
省级机关各单位人事处(人事教育处):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行政学院《关于浙江行政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行院〔2008〕1号)精神,定于5月5日举办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服务型政府”专题研修班(第11期),培训对象为省直单位处级公务员,培训时间为3周(具体时间以浙江行政学院入学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务必在4月15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
联系人:於岚,联系电话:87053037、87057402(传真)。
附件: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研修班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研修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人事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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