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招考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30 17:25: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人才流动开发处

一、学院概况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系全民事业单位,学院座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占地627亩,总建筑面积228750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数字化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设备。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500余名。 学院设有路桥系、汽车系、海运学院、机电系、管理与信息系、人文系、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开设26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和16个成人高职专业,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精品专业、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重点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职称

需求人数

其它

路桥系

教师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硕士及以上

副高

及以上

1

具有实践和从教经历

汽车系

教师

汽车运用

博士研究生

1

35周岁以下

专业带头人

汽车运用

教授

1

海运学院

教师

船舶工程技术

硕士及以上

1

机电系

教师

机械工程相关

博士研究生

1

中共党员

教师

机电一体化相关

本科及以上

副高

及以上

1

管理与

信息系

专业带头人

物流

硕士及以上

副高

及以上

1

有企业

工作经历

教师

通信技术

博士研究生

1

人文系

专业带头人

外贸与国际商务

硕士及以上

副高

及以上

1

英语能力强

教师

旅游管理

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

1

注:1、硕士、中级职称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副高职称要求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要求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以上计划全年招聘。

三、待遇:

1、基本工资、保险、福利等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副教授2万元、教授4万元。

3、高级职称视学历、职称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住房补助。学院对副教授(或其它副高级职称)、教授(或其它正高级职称)提供购房无息借款,副教授10万元/户,教授15万元/户。在校工作连续10年以上者转为住房补贴(税后)。

4、学院提供二年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博士400元/月,教授、副教授5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1、本招聘计划全年实施。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将个人应聘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

2、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预筛选,并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3、由学院招聘工作组进行业务考查,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4、人事处根据推荐人员的材料、考试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并安排复审通过人员体检。

5、人事处根据复审结果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意见,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邮编:311112 

联系部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8481789  江锦祥

(0571)88481816  汪建强

传    真:(0571)88481789

电子邮件:rencai@zjvtit.edu.cn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