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到2010年,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打造300个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并带动其他领域建设一大批不同层次、方向明确、结构合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各具特色的创新团队。
一是完善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科技部门具体负责,宣传、发展改革、经贸、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国资、科协、社科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创新团队建设整体合力。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创新团队建设。
二是建立创新团队建设的经费支持体系。确立人才投入是战略投资的观念,不断加大对创新团队的资助力度。建立完善以创新团队所在单位为主、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为辅、社会化多渠道的创新团队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对创新团队承担的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在科研经费、人才经费、企业技改经费等安排上实行重点倾斜。省财政给予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在人才培养、引进、项目研发等方面连续稳定的资助。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团队建设投资回报机制,促进投入与回报的良性循环。
三是加大税收和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多种经济手段,加大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优先购买创新团队自主创新的产品。落实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企业为引进人才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凭合法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积极创造条件,为创新团队建设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成果产业化。
四是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加强对创新团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机制,鼓励支持创新团队申报知识产权,支持以我为主形成重大技术标准。
五是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可优先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获得省级科研项目资助,并根据成果贡献,推荐骨干人才为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特级专家等的候选人。要把创新团队建设作为科技立项、项目评估、科技奖励评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评审、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重要条件,鼓励支持联合攻关和创新。成果运用单位对创新团队除依法支付报酬外,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股权、期权激励。大力彰奖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省里定期命名表彰一批“浙江省优秀创新团队”,并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团队实行重奖。
六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创新团队服务机制,形成支持有力、配套齐全的服务体系。加快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对创新团队紧缺急需的关键性人才,打破地域、部门、所有制的限制,进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库,把创新团队及其骨干人才作为重点对象纳入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在项目支持、经费保障、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社会保障、住房医疗、职称评定、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建立领导联系创新团队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创新团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七是营造创新团队建设的良好环境。大力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为创新团队建设提供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创新团队建设实效。大力宣传创新团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表彰创新团队在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的突出贡献,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创新团队建设的浓厚氛围。